我相信,等存夠了錢,也許他又捨不得買了,因為錢實在太難「賺」了。
為了讓孩子有金錢數字的概念,以及體會父母賺錢的辛苦,從姊姊五歲開始,我讓孩子自己「賺」零用錢,採用的是「論件計酬」,而不是一般父母的「論日計酬」。
孩子表現好的,包括學業及行為,我給一個棒,而一個棒可以換一塊錢,用來買自己心儀的文具或玩具。但我發現小朋友因賺錢不「易」,反而捨不得花。即使三、四年級了,也從不帶錢上學,遇爾逛逛福利社,看到喜歡的東西後,也是放學後報告了父母,第二天才帶錢去買,間接的也養成他們不用貪、不必偷的觀念。
弟弟常在學校撿到錢,五元、十元不等,最高紀錄還有一次拾獲六十元,但他馬上交給老師,使我這個當父親也感到欣慰。但好笑的是,這個撿到六十元卻不占為己有的孩子,在家中可是會為了一塊錢的零用錢,和我辯得面紅耳赤。因為他們都知道,什麼是他該要的,什麼是他不該要的。
有一天到了書店,弟弟看上了一輛近兩千元的遙控汽車。他向我表明想買,我回答他:「要我出錢買這麼貴的玩具,不可能!那你自己拿出零用錢來買好了。」
他面有難色的回答:「不行,這樣我的零用錢就少了很多,人家捨不得。」
「喔?花你的錢捨不得,花我的就捨得?你就聰明,我就該當笨蛋。」
見詭計被我拆穿,他望著我傻笑,繼續站在這台汽車前面,考慮了三十分鐘,還是下不了手。見他這麼喜愛,也曾衝動的想買送他,但為了不破壞了我的原則,我就提議:
「好,你可以擁有它,但必須靠你自己賺。只要你和姊姊比賽跟我講台語,每天睡前看誰說的多,以比例分十元,三七或四六分;平手就對分,每人五元。」
「可是,這樣要賺一年多,這台早就被買走了。」
「你錯了,這台如果被買走,會有更新、更炫的機種出來;但如沒被買走,也許會降價,你就賺到了。」
他覺得我的話很有道理,心情釋懷不少。但我相信,等存夠了錢,也許他又捨不得買了,因為錢實在太難「賺」了。自此之後,兩姊弟拼命找我講台語,就算不會的也會努力想,成效非常好。最高興的是阿公、阿媽,因為祖孫之間的溝通更近一步了。
伸手就有的給零用錢方式,落伍了,不同工怎可同酬?來得太容易的東西,去得也快,因為不知珍惜。
關鍵字:態度、習慣